福建福州24小時法律咨詢福建福州法律維權繼承法
概述:福建福州24小時法律咨詢福建福州法律維權繼承法
本信息已過期,發布者可在"已發商機"里點擊"重發"。
一、法定繼承權可以約定嗎
可以。《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規定: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所以,被繼承人是可以通過立遺囑的方式指定是由哪一個法定繼承人來繼承遺產,以及繼承遺產的份額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法定繼承、遺囑繼承、遺贈和遺贈扶養協議的效力】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 【遺囑處分個人財產】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并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托。
法定繼承人的范圍包括: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 18259182922發布的信息
- 福建福州24小時法律咨詢福建福州法律維權房產糾紛
- 福建福州24小時法律咨詢福建福州法律維權房產糾紛...
- 倉山24小時法律咨詢倉山辯護律師倉山法律維權知識產權法
- 倉山24小時法律咨詢倉山辯護律師倉山法律維權知識產權法...
- 倉山法律咨詢合同倉山法律咨詢合同法律顧問
- 倉山法律咨詢合同倉山法律咨詢合同法律顧問...